第四百九十八章 不明飞行物-《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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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怎么去?”

    “这就要用到你了。那里啊,连直升机都没法降落,除非索降,船也没法停靠,都太麻烦了,骑龙去就方便多了。”

    所以,其实用到的是小梅?

    “娜娜可驮不了两个人,小梅一定能的。

    我上个月出去玩,见到了梅先生的师傅风先生。

    我讨得了老人家的欢喜,他告诉我,就在那个岛上,有一眼泉水,是当年美神阿芙洛狄忒留下的,叫‘青春之泉’,可以让人容貌永远不老,我可以骑着娜娜去。

    不过我不急,倒是想让妈妈跟我一起去,就办不到了,所以就等你来啊。”

    所以即使在低魔位面光明神界,可可这个“穿二代”交往的也是神仙之流么?

    果然一个人的圈子决定了生活经历,别人谁能随随便便知道什么“青春之泉”?

    让宠物驮着丈母娘去喝青春不老的泉水,这个礼物可算是够用了,兰迪没给丈母娘买礼物的愧疚减去了不少。

    兰迪到了客厅里,可可给他泡上红茶,等爷爷奶奶睡觉去了,可可朝兰迪眨眨眼睛,“兰迪,到了家,你就不要穿西装了,我看着分外地别扭。”

    兰迪的手速比小蛮和可可还快,瞬间换上了黄金甲和蓝披风。现在兰迪可是大剑师了,终于可以穿钢甲。

    左总督当年给的黄金甲性能如何不谈,那是极为拉风的。

    喀丽丝基本呆在大唐位面,这次被女儿拉到光明神界喝什么青春之泉来而已。

    在光明神界,喀丽丝跟兰迪一样,也是个异时空过客。

    喀丽丝看兰迪这一身反而更习惯,看这身装备,这女婿肯定是受朝廷重用的,至少身份上,就比女儿这个县主低不太多了。

    “兰迪,你是什么爵位啊?”

    “那个,我是阿拉斯加公爵,在后夏朝廷有个冠军侯的爵位,还是精灵联邦的爵士……”

    别看喀丽丝是纯粹的红发白种人,嫁给了光明神使,可是看不上什么番邦的公爵、爵士的。

    嗯,冠军侯,配我的女儿尚可。

    喀丽丝一脑子封建思想,可可可不是,笑嘻嘻地看着兰迪的新披风。

    “兰迪,没想到你又换了个logo,看来你是跟红色结缘了。”

    回头朝喀丽丝一笑,“娘,兰迪现在是飞龙军的大寨主,将来可是要跟爸爸一样,一统天下的。

    什么冠军侯那种封建的东西,太low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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